关于启动2022年度秋季学期校级课程认定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2-09-21 点击数:

各教学单位:


课程是人才培养的核心要素,课程质量直接决定人才培养质量。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要求,根据教育部《教育部关于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要求,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把教学改革成果落实到课程建设上,学校决定启动2022年度秋季学期校级课程认定工作。


一、评审原则


(一)分类评审。依据办学定位和人才培养目标定位,充分考虑专业和课程特点,建设适学校应用型人才培养需要的本科课程,实现不同类型本科课程建设全覆盖。


(二)重点评审已有建设基础、取得明显教学成效的课程,让优的更优、强的更强。重视特色课程建设,实现本科课程多样化。


(三)高阶性。课程目标坚持知识、能力、素质有机融合,培养学生解决复杂问题的综合能力和高级思维。课程内容强调广度和深度,突破习惯性认知模式,培养学生深度分析、大胆质疑、勇于创新的精神和能力。


(四)创新性。教学内容体现前沿性与时代性,及时将学术研究、科技发展前沿成果引入课程。教学方法体现先进性与互动性,大力推进现代信息技术与教学深度融合,积极引导学生进行探究式与个性化学习。


(五)挑战度。课程设计增加研究性、创新性、综合性内容,加大学生学习投入,科学“增负”,让学生体验“跳一跳才能够得着”的学习挑战。严格考核考试评价,增强学生经过刻苦学习收获能力和素质提高的成就感。


二、评审类型


(一)线上课程。主要指在公开课程平台面向高校和社会学习者开放的具备大规模在线开放课程(慕课)特征的课程,坚持“学生受益第一、开放共享为先”的基本理念,重在促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重构课程体系、课程内容和教学模式,强化师生互动、生生互动。申报线上课程的,必须对校外开放,且有外校学生选课数据。


(二)线上线下混合式课程。主要指基于慕课、专属在线课程(SPOC)或其他在线课程,运用适当的数字化教学工具,结合实际对校内课程进行改造,安排20%—50% 的教学时间实施学生线上自主学习,与线下面授有机结合开展翻转课堂、混合式教学,打造在线课程与课堂教学相融合的混合式“金课”。


(三)应用型课程。以职业能力培养为目标导向,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育人机制,“产业链、创新链和人才培养链”三链融合,从课程定位、课程内容、课程设计、课程实施、课程评价、课程资源、教学团队建设等方面系统推进应用性建设。主要包括项目化课程、案例式课程、校企合作课程等类型。


(四)线下课程。主要指以面授为主的课程,以提升学生综合能力为重点,重塑课程内容,创新教学方法,强化课堂设计,增强课堂互动,提升课程学习的挑战性,焕发课堂生机活力,发挥好课堂教学主阵地、主渠道、主战场作用。


(五)社会实践课程。通过“青年红色筑梦之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和思想政治理论课社会实践等活动,建设社会实践一流课程,切实加强实践育人。课程应为纳入人才培养方案的非实习、实训课程,社会实践学时占课程总学时的70%以上,配备理论指导教师,具有稳定的校外社会实践教学基地,可保证社会实践课程规范化和可持续发展。


(六)虚拟仿真(实验)项目。主要指基于软件技术构建虚拟(实验)教学系统,是现有各种教学实验室的数字化和虚拟化。虚拟仿真(实验)课程可以与其他线上线下(实验)课程互补,在教学项目信息化建设的基础上,秉承以学生为中心的实验教学理念,坚持需求导向,紧密结合经济社会发展对高校人才培养的需求,紧密结合与业特色和行业产业发展最新成果,紧密结合学校定位和人才培养特点,采用现代信息技术,研发原理准确、内容紧凑、时长合理、难度适宜的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申报课程应创新(实验)教学项目资源呈现方式,注重通过文字、图片、视频等各种媒介促进教学准备、线上认论、线下交流;加强网络化条件下(实验)教学规律研究,探索提升(实验)教学效果的方式方法;采用先进可靠的(实验)研发技术;保证稳定安全的开放运行模式;持续改进的(实验)评价体系;提升显著示范的(实验)教学效果。


三、评审条件


参评课程须至少经过一个学期(或一个完整教学周期)的建设和完善,取得实质性改革成效,在同类课程中具有鲜明特色、良好的教学效果,并承诺入选后将持续改进。符合相关类型课程基本形态和特殊要求的同时,在以下多个方面具备实质性创新,有较大的借鉴和推广价值。


(一)教学理念先进。坚持立德树人,强化课程思政,体现以学生发展为中心,致力于开启学生内在潜力和学习动力,注重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所有参加认定课程(除创新课程结题外)必须提交课程思政大纲。


(二)课程教学团队教学成果显著。课程团队教学改革意识强烈、理念先进,人员结构及任务分工合理。主讲教师具备良好的师德师风,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较高学术造诣,积极投身教学改革,教学能力强,能够运用新技术提高教学效率、提升教学质量。


(三)课程目标有效支撑培养目标达成。课程目标符合学校办学定位和人才培养目标,注重知识、能力、素质培养。


(四)课程教学设计科学合理。围绕目标达成、教学内容、组织实施和多元评价需求进行整体规划,教学策略、教学方法、教学过程、教学评价等设计合理。


(五)课程内容与时俱进。课程内容结构符合学生成长规律,依据学科前沿动态与社会发展需求动态更新知识体系,契合课程目标,教材选用符合教育部和学校教材选用规定,教学资源丰富多样,体现思想性、科学性与时代性。


(六)教学组织与实施突出学生中心地位。根据学生认知规律和接受特点,创新教与学模式,因材施教,促进师生之间、学生之间的交流互动、资源共享、知识生成,教学反馈及时,教学效果显著。


(七)课程管理与评价科学且可测量。教师备课要求明确,学生学习管理严格。针对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组织等采用多元化考核评价,过程可回溯,诊断改进积极有效。教学过程材料完整,可借鉴可监督。


(八)每人限报一门课程。课程负责人须为本校正式聘用的教师。已被认定为省级、校级一流课程的,不再参加此次评审。


(九)省级、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将从已认定的校级课程中遴选推荐。


(十)所有在研的校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立项建设课程、校级在线课立项建设程可申请认定线上一流课程、线上线下混合一流课程;所有在研的应用型课程立项建设课程可参加应用型课程认定。前期未立项建设,但符合课程评审条件的课程也可申请本次课程认定。未结题的校级创新课程不得参加认定。


四、申报工作


(一)根据各学院专业、课程建设情况限定推荐课程门数。按每个专业1门为基数(马克思主义学院可推荐基数为1门),国家级专业、课程增加2门推荐名额,省级专业、课程增加1门推荐名额,同一专业、课程取最高等级,不重复计算。请各教学单位根据要求认真规范做好组织推荐、评议评审等工作。创新课程结题不占各学院可推荐课程门数。


学院

外国语学院

文学院

教师教育学院

数学科学学院

计算机科学学院

生物工程学院

机电工程学院

体育学院

法学院

美术与设计学院

化学工程学院

音乐与舞蹈学院

经济管理学院

马克思主义学院

专业基数

5

3

2

1

5

3

6

2

2

4

4

2

4

1

省以上专业增加数

1

2

3

1


1

1


1


1


1


省以上课程增加数

3

2

4

5

1


3


2

1

2


1

2

可推荐

门数

9

7

9

7

6

4

10

2

5

5

7

2

6

3



(二)申报时间和方式


请各教学单位将申报材料汇总后,于11月25日前将《校级课程申报书》(申报书需与佐证材料合并为一个PDF文件)、《校级课程申报汇总表》电子稿发送至siusai@foxmail.com,同时《校级课程申报汇总表》纸质稿交教务处209办公室。联系人:陈鑫,电话:5510059。


附件:《大庆师范学院关于课程建设的指导意见》


《大庆师范学院应用型课程建设规范(试行)》


《大庆师范学院在线课程建设、应用与管理办法(试行)》


                     教务处


                  2022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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